1)第317章 好奇_穿成福运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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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人说笑一番,院里已经在催晚饭了。

  潘再水这才想起,他还有事儿好奇着呢。

  “袁姑娘,下半晌时,你写单用的那个,是什么啊?”

  “写单?写单不都用纸和笔吗?”秦向儒和周彩兰的注意力立即转移。

  袁冬初笑着:“你居然注意到了?”

  潘再水和张二柱黑线。

  那种场面,大小姐您亲自坐了一张桌案写单,打发主顾还那么快,我们想不注意都难好不?

  “冬初你还写单了?”周彩兰很惊讶。写单这么高端的事情,袁冬初也是认字不久,前不久还在和毛笔较劲,怎么这就能写单了?

  潘再水帮忙回答:“是啊,袁姑娘独占了一张写单位置。用来写字的那个……好像不是毛笔。”

  “在纸上写字,不用毛笔?”秦向儒表示诧异。

  袁冬初被众人盯着,坦然道:“用鹅毛做的笔,能蘸墨水。”

  “鹅毛?”众人有点懵。

  不都是羊毫、狼毫、紫毫这些吗?鹅毛算什么?没听说过。

  潘再水两人更加奇怪,袁冬初写字的时候,没见到有什么毛啊。

  “鹅毛的笔?没见过,我看看啊。”周彩兰和袁冬初熟稔,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声。

  袁冬初看看门外,“要不,吃完饭再看?”

  天色不早了呢。

  周彩兰再次替大家作答:“不了不了,心里惦着事儿,大家是会食不甘味的。”

  额,这成语用的……本就是粗茶淡饭,压根就没什么味道好不好?

  “那就,看看?”袁冬初无奈。

  既然早晚都得看,饭前看还省点时间。若推到饭后,这种新鲜事儿说起来,估计得说到子时宵禁才散。

  婉儿去拿笔的空档,袁冬初先做了解释:“这种羽毛笔很不讲究,写字时,和纸面接触也有点硬。我是以为自己习字时间太短,掌握不好毛笔的力度,所以才弄出这么个东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却说道:“我专门瞧过袁姑娘写单的包裹,字迹很工整、很漂亮,应该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对于经年累月使用毛笔的人来说,她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笔字,是在太单薄、太生硬了。

  说话间,婉儿把一个长条小匣子放在桌上。

  这里面,就是那怪模怪样的笔了吧?潘再水和张二柱下意识的就站起来,往桌前凑了凑。

  算起来,他们是初学写字,有着比袁冬初还痛苦的感觉:毛笔那软软的笔尖,搞得他们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如果不用毛笔也能写字,说不定学起来会容易些。

  秦向儒的视线倒是不受阻碍,但也下意识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为会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却见匣子里的绒布上放着的东西,不见一丝鹅毛的影子,看起来就是三支手掌长的、细细的木棍。

  若说和寻常木棍有的些许差别,便是这三支木棍打磨的还算光滑。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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