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零六章 终结女巫审判运动_西班牙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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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女巫审判的详细报告》,是斐迪南指派的情报人员和部分教会人员明察暗访西班牙各地的女巫审判运动得出的报告。这项工作从1493年8月即已开始。

  报告充分揭露了女巫审判运动的黑暗一面。斐迪南大概是没有什么女性政敌需要打击的,女性富商也几乎没有,女性异端和女性异教徒也威胁不大,女性无神论者比男性少很多,女性科学家……如果有,肯定是保护动物啊。

  所以,既然没有油水,那么这就算是当前天主教的重要弊端之一,斐迪南绝不是要打倒天主教,而是要扶它起来,所以这个问题也必须改。社会的愚昧落后体现在方方面面,对女巫的恐惧和捕杀也是愚昧落后的一个体现。

  治本之策还是发展教育事业,但对这些愚昧现象的政治也能反过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民众的觉醒。

  《关于女巫审判的详细报告》表明,女巫审判这种东西完全是无组织无纪律,几乎成了教会和民主毫无理性的集体狂欢,肆意宣泄着人性的罪恶。

  “在1495年上旬被处死的一百零六名所谓女巫中,至少九十七人并非真正的女巫,她们多数只是到家附近采野花野草或者恰巧住家附近有人病,然而只要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女人就会莫名其妙地被冠上女巫施法害人的罪名。其迫害的手段十分惨烈,主要是火刑.。其实,这些女人并非真正的女巫,她们只是被“强迫”称为女巫。”

  报告列举了女巫审判中各种荒谬的情况。

  “……不仅如此,审讯鉴别女巫的方式也值得商榷——委婉的说。”

  “这种审判既没有起诉程序,也没有辩护人,除了严刑拷打作为逼供手段外,还有所谓的“女巫”测试法。”

  “在对女巫的审判中,来自德意志的书籍《女巫之槌》,近年来产生了很坏的影响,根据书中提供的理论,由于“女巫”被魔鬼施了魔法,对疼痛不再敏感,所以就可以对她们随心所欲地施行各类酷刑。如:用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烫伤,则说明被告有罪……

  “……或让被告用手在沸腾的水里取一枚圣戒,然后把手打上绷带和封印,3天后若无痕迹,就无罪。抑或将被告捆上手脚,扔进湖里。如果她沉到水底,则表示她无罪;相反如果漂浮在水面上,则表示她受到魔鬼的保佑,必须送上火刑柱。根据巴塞罗那、巴伦西亚、托莱多等地的教俗人员的反映,这些荒诞的做法导致被审判者事实上没有洗脱嫌疑的可能。”

  “教会内部对这种审判也存在很多不同意见,例如安达卢西亚的主教阿德里安对此就颇有微词,据他从各种各样的女巫事件——这是由于当地摩尔人、犹太人大量与基督徒混居——“总结出来的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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