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5章 江官偷师(三)_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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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欺我辱我我不忍第105章江官偷师(三)

  第105章江官偷师(三)

  “第二,就是县衙的粮库能管人三日温饱,可用于赈灾的府库银两却绝不会很多。”鹿镇算大镇,县官为六品,府库存银可能还没有裘三娘的嫁妆多。

  “正是如此,其中一大半银两是要上缴朝廷的税款,不能随意挪用。平时若当地百姓遭了灾,灾情过后,至少还能安排他们回乡,不论如何,田地总还在。可玉陵过来的百姓,已经背井离乡,想要安顿他们何其困难。”江涛唉声叹气,摇他一颗大头。

  “我一路坐船过来,看到鹿镇二三十里开外荒地颇多,青山绿水处毫无人迹。不知可属该县范围之内?”墨紫问道。古代地广人稀,真要安顿,还是可能的。

  “鹿镇不大,但鹿县方圆百里。荒地虽然不少,无人山林也有二十多处,只是这多数也是有了主的,剩下那些乃贫瘠之地,很难种出什么来。”江涛想得也不少。

  “地虽有主,荒着难道不可惜?可由官府出面,向地主征租其地,再交由难民耕种使用。至于贫瘠之地,可给玉陵人造屋建村,经商起铺。我想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没什么可挑剔的,只求有地安身立命。”墨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不说别的,单这征租一样。就算地主肯租,县衙又哪来的银子?”中年文士在后面听到了,只觉得异想天开。

  “县衙以官债形式,欠着地主们的就好。”一个新名词从墨紫口中跳了出来。

  “官债?”江涛牛眼瞪住墨紫不动,“姑娘,还请细说。”

  “以征租这事来说,官债就是官府向各地主发一份文书证明,说清以地租为本金,年息比方说为五分,再比方说期限为五年,到期地主可凭官债文书向官府收取地租加利息这份银两。若官债所给的利息能大于银庄的利息,应该会更吸引人。毕竟,那些地荒着也没收入。”墨紫给两人消化官债的概念,其实就是千年后的国债。

  中年文士这回低头闷想,倒是江涛反应快,“那五年后,官府怎么给这笔银子?”

  “同时,官府将这些土地租给玉陵人,第一年属于安定期,可少收租金。日后,根据出产和营生的情况,逐年增租。这一万多人,若在鹿县安居,不用几年便成了交税的老百姓,官府怎能还不了地主们银子?再说,还有别的方法可以保证收回银子。官府可设官贷,借小生意人本钱,收取比官债高的利息。一边给,一边收,收得比给得多,慢慢就能相抵,甚至成为府库另一部分的收入。当然,这贷不能随便,要审核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不然就变成收不回来的坏账了。还有,这官也不能是贪官,不然收到自己腰包里,而对地主那边施官威赖账,那可麻烦。这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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