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险史系列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_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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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阿富汗度过的戎马生涯,至少使我养成了行动敏捷、几乎可以随时动身的习惯。

  我随身携带的生活必需岂不多,所以在半小时内我就带着我的旅行皮包上了出租马车,车声辚辚地驶向帕丁顿车站。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站台上踱来踱去。他穿着一件长长的灰色旅行斗篷,戴着一顶紧紧箍着头的便帽;他那枯瘦细长的身躯就显得更加突出了。

  “华生,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他说道,“有个完全靠得住的人和我在一起,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地方上的协助往往不是毫无价值,就是带有偏见。你去占着那角落里的两个座位,我买票去。”

  在车厢里,除了福尔摩斯随身带来的一大卷乱七八糟的报纸外,只有我们两个乘客。他在这些报纸里东翻西找,然后阅读,有时记点笔记,有时沉默深思,直到我们已经过了雷丁为止。接着,他忽然把所有报纸卷成一大捆,扔到行李架上。

  “你听说过有关这个案子的任何情况吗?他问道。

  “一无所闻。我有好几天没有看报纸了。”

  “伦敦出版的报纸的报道都不很详细。我一直在看最近的报纸,想掌握一些具体情况。据我推测,这件案子好象是那种极难侦破的简单案件之一。”

  “这话听起来有点自相矛盾。”

  “但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真理。异常现象几乎总是可以为你提供线索。可是,一个越是毫无特征和气平常常的罪行就越是难以确实证明它是某个人所犯的。然而,这个案件,他们已经认定是一起儿子谋杀父亲的严重案件。”

  “这么说,那是个谋杀案了?”

  “唔,他们是这样猜想的。在我有机会亲自侦查这个案件之前,我决不会想当然地肯定是这样。我现在就把我到目前为止所能了解到的情况,简短地给你说一下。

  “博斯科姆比溪谷位于赫里福德郡,是距离罗斯不很远①的一个乡间地区。约翰·特纳先生是那个地区的一个最大的农场主。他在澳大利亚发了财,若干年前返回故乡。他把他所拥有的农场之一,哈瑟利农场,租给了也曾经在澳大利亚呆过的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们两人是在那个殖民地互相认识的。因此,当他们定居的时候,彼此尽可能亲近地结为比邻是很自然的。显然特纳比较富有,所以麦卡锡成了他的佃户。但是,看来他们还是和过去常在一平时一样,是完全平等的关系。麦卡锡有一个儿子,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特纳有个同样年龄的独生女。他们两个人的妻子都已不在人世。他们好象一直避免和邻近的英国人家有任何社交往来,过着隐居的生活。麦卡锡父子俩倒是喜欢运动的,因此经常出现在附近举行的赛马场上。麦卡锡有两个仆人,一个男仆和一个侍女。特纳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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