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五十七章:告御状!(下)_日月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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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年轻人,朱允炆属实来了兴趣,当了十几年皇帝,这拦驾告御状的狗血桥段,他还真是第一回见。

  是地方审断公平,百姓无冤可告吗?

  当然不可能。

  只不过是地方防控的好,出不来告御状的罢了。

  这一点上,朱允炆也从来没有责怪过地方,更不可能说鼓励老百姓来找他这个皇帝告状。

  那这个国家早都乱套了。

  皇帝天天啥也不干,十二个时辰饭都不吃也忙不过来解决这些家长里短的案子。

  “说说吧,冤从何来。”

  说这话的时候,朱允炆还着重看了一眼站在李进身旁不远的黄福,温声道:“不要怕,大胆的说,朕能给你办的今天都给你办好,不能给你办的,朕也会让山西当地,给你妥善处理。”

  眼下之大明,要是连朱允炆都办不好,那就是把玉皇大帝请下来也没用。

  李进谢过,虽然紧张,但还是有条不紊的将喊冤的缘由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这一说可是让朱允炆啼笑皆非,而黄福等山西官员则是如释重负。

  不是什么冤假错案,也没有审断不公,破家灭门的人间悲剧。

  就连冤案的当事人都不是李进。

  他是替他哥们喊得冤。

  李进是郭万三手下的矿工,有个小伙伴叫李大宝也是矿工,大家伙都在井底挖煤,其中有一个工友上了岁数,因为井底积水太深,腿脚溃烂,就找到李大宝希望换一下工作的岗位。

  李大宝的岗位在矿井的半腰,位置较高,没有积水,所以李大宝当场就慷然同意了。

  俩人按说换了岗位干就完了呗,下了工一道还能找地方喝两杯,结果好巧不巧就能出事。

  在李大宝岗位上工作的老头被一块碎石绊倒,当场摔下腰坡到了井底,死了。

  矿井死人是常事,郭万三手下负责矿井的工头也没说啥,该咋赔咋赔呗。

  但老头的家人不愿意了,还跑到县衙把李大宝给告了。

  你不给换这个岗位,人能摔死?

  县令一听,咂摸着也是个道理哈。

  谁在哪个岗位那是安排好的,你说换就给换了,起因在你身上,你不负责任哪行,不过念在李大宝也是出于这个尊老爱幼的美德,所以也就判了李大宝赔偿老头家属十两银子。

  李大宝当然满肚子委屈。

  老头久在井底,腿脚不便,因泡水而疼痛难忍,如此久持下去必落一个残疾,出于帮助和尊老的美德才慷然把自己的岗位让出去,自己选择跑到井底,涉水工作。

  自己一片好心没换来道谢也就罢了,还要为老头的意外死亡负责任?

  这上哪里说理去!

  李大宝的冤屈没换来啥好结果,最后因为咆哮公堂被打了一顿板子,该赔的十两也一文没少的掏了出来。

  这事按理就算到此为止,尘埃落定。

  但李大宝的哥们李进可不那么想,这不就趁着成为工人代表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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