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章_43_女法医手记之破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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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小时后。

  楚原市刑警支队。

  从三驴子的三个“窝”里都收集到他的毛发和体屑,经DNA比对u.99lib./u,墙壁上的脑浆和污水沟里的指尖皮肉都是属于三驴子的。

  这个不知来自何处abbr/abbr、不知父母是谁的小流浪汉、油滑少年,就这样从人间永远消失了。终其一生,他都是社会边缘人,社会给他的是贫穷和残酷,他回馈社会的是冷漠与仇恨。

  脑浆是喷溅到墙上的,可以想象出凶手当时用尽了全身力气,出手极度凶残,暴露出非要置三驴子于死地的决心。而那一小块指尖的切口平整光滑,是被锐器在瞬间削掉的。如果这两处创伤出自于同一件凶器,那么凶手使用的应是剁肉刀、斧头之类的较沉重的利器。无法判定准确的作案时间,大概范围在七十二小时之内。

  此前,大董和小叶的遇害现场仅发现被掩埋的血迹,而马三、傻宝和储波的失踪现场没有任何物理证据,只有三驴子的被害现场出现了微量身体组织。也就是说,凶手在杀害三驴子时出手更加凶残,而且遇到了顽强的抵抗。

  这是不是意味着三驴子已有防备,知道凶手迟早会找上他?

  在案情讨论会上,侦查员们达成了几点共识:

  一、ahref=target=_blank杀/a害多名流浪汉的凶手是同一人,可以并案侦查。凶手为男性,var.99lib?/var青壮年,有接触流浪汉的机会,社会阶层不会太高。

  二、凶手有搬运尸体的交通工具。大董和三驴子的被害现场都是泥泞地带,如果有高档机动车出现,会比较乍a/a眼,很可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尤其是三驴子遇害的那条胡同,十分狭窄,机动车无法进入。所以凶手转移尸体的交通工具应该相对低档,体积相对较小,处于较偏僻脏乱的环境里不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三、凶手有处理尸体的特殊方式。虽然暂时还不知道凶手从什么时候开始作案,一共作过多少起案子,但是就目前已知的案件而言,尚没有任何一具尸体或者尸体残骸被发现。能够不留痕迹地处理这么多具尸体,凶手一定有极特殊的手段。

  四、凶手的作案动机不明。三驴子编造谎言诬陷二虎子,这使得他的诚信度大大降低,当然,他之前的诚信度也不怎么高。加上他自己也被害身亡,使得侦查员们愈发怀疑凶手窃u/u取流浪汉身体器官的合理性。

  沈恕认为,如果真的有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医疗条件完备的地下人体器官贩卖团伙,这种杀害流浪汉的犯罪手段就显得过于低劣。而且楚原市内如果活跃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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