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二十八章秩序党的反制_让法兰西再次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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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爱丽舍宫地马塞尔.耶鲁格亲自挑选、培训与部署合适的人员,计划利用半年的时间培养出一个精通东方学的(伪)传教士,将由他与他的团队前往青果为法兰西的商业利益而奋斗。

  至于说热罗姆.波拿巴,交代完任务的他再次进入了贤者模式。

  每天除了必要的社交活动以及部门会议之外,剩下的时间就是前往布洛涅森林打猎与野炊。

  从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出任期快要结束的焦虑,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在这期间,热罗姆.波拿巴所任命的教育部长与宗教部长帕里欧向立法议会提出了臭名昭著的《法卢法》。

  虽然这套法律比历史上要晚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但是它依然还是没有缺席。

  法律要求要建立一个“公公教育委员会”,它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为教育和宗教部部长、天主教的4名大主教或主教、新教的1名牧师、奥格斯堡信纲教会的1名牧师、犹太教中央教务会议成员1人、参政院成员3人、最高法院成员3人、研究院的3名成员、共和国总统任命的8....从事自由教育的3名代表。

  “法律承认小学与中学皆有两类学校。公共学校,由市镇、省或国家建立与维持;自由学校由私人或协会建立与维持。

  “一切法国人,凡年满25岁,皆可创办中学。必须具备的条件:5年以上的执教证明、中学毕业会考及格证书、中学教师资格证明。”

  “现有的教会中学只要服从国家的监督,便可继续存在。未经政府批准,不得创办新的教会中学。”

  “中学教育的公共机构是公立中学与市镇中学。”

  该法律规定:“家庭无力支付的儿童接受免费的初等教育。”

  “全体法国人,凡年满21岁并具有资格证明者,可在各地举办初等教育。”

  “资格证书可为执教证明、中学毕业会考及格证书,或教会承认的神父职衔。”市镇小学教师应由市镇议会任命。

  共和国的教育自由被打破,教育受到法律的限制与国家的监督。

  虽说议会中的绝大多数的共和派议员据理力争力图阻拦实行,但是在秩序党占据大多数的议会,这样的声音只会以绝大多数反对票而禁止。

  《国民报》与大洋彼岸的《人民报》将“法卢法”称作了总统献给教会的礼物。

  《人民报》的常驻撰稿人卡尔.马克思博士更是用辛辣的文笔指出了热罗姆.波拿巴虽然披着所谓的“社会主义”外衣,骨子里依然是家长式作风的传统。

  习惯了一项又一项法案出台的巴黎市民对于法卢法的确立依旧保持着冷漠的态度,在他们看来只要没有涉及到他们的根本利益,他们不会反抗。

  至于说什么是根本利益,那就是巴黎的物价以及巴黎的租房价值,还有就是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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